王安石变法的失败:祖宗之法与变法的冲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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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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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人十分重视祖宗之法,也就是太祖、太宗的祖制,所谓“人主不可无正家之法”,在家国同构的理念之下,帝王的祖宗之法也就是国家法制。

即便王安石变法之前的庆历新政,也抬出了要维护祖宗之法的旗帜。

范仲淹在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中说,改革要“约前代帝王之道,求今道祖宗之烈”,如此“庶几法制有立,纲纪再振”,这即使不是真要维护祖宗之法,至少也是“托古改制”,为庆历新政的前期工作减少了一定的阻碍。

然而王安石却慨然提出三不足,说“天变不足畏,祖宗不足法,人言不足恤。”天降灾异阻碍不了他,民心向背阻碍不了他,祖宗之法更是阻碍不了他。

神宗以藩王子弟承继大统,他当然有明主之志,三不足的宣言放在他的案头上,阻力也较仁宗为小,但士林自此裂变,群情激奋,天下骚然。

既然不选择祖宗之法,王安石就必须提出一个能够盖过祖宗之法的旗帜,这成为变法得以实行的地基,他只有选择“三代之政”,三代,即尧舜禹圣王之世,尧舜禹的权威,当然是太祖太宗拍马不及的。

君臣初见,王安石说:“尧、舜之道,至简而不烦,至要而不迂,至易而不难。”皇帝想求贤,他说:“陛下诚能为尧,舜,则必有皋、夔、稷、禼。”皇帝忧小人,他说:“惟能辨四凶而诛之,此其所以为尧、舜也。”

变法出现“天变”,民心不安,他说:“水旱常数,尧、汤所不免,此不足招圣虑。”

提出三代之政以包装青苗法、募役法等,不失为一种托古改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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