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:矛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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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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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古统治者一统中原之后,将全国各地的人民分为四个等级,分别为:蒙古人、色目人、汉人和南人。

色目人:一切非蒙古、汉人、南人的都算是色目人。包括粟特人、吐蕃人等。传统的说法认为,在元代的社会阶层之中,色目人的地位在蒙古人之下,汉人和南人之上。

南人:则是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以及当地各少数民族人民,一般是指淮河以南的南宋境内的人民。在元朝,他们地位最低,最受压迫和歧视。

元朝中央和行省长官一般不授予汉人,地方官吏也是首选蒙古人,有缺才依次参用色目人、汉人。元朝法律规定:蒙古人殴打汉人,汉人不得还手;蒙古人打死汉人,只罚他出征和赔偿丧葬费;汉人打死蒙古人,则判死刑;汉人、南人不准私藏武器、集体打猎或集会祭祀。

这四类人,身处不同的阶级,可以说,在入仕、科考、诉讼方面所获得的待遇都是截然不同的。显然,作为以蒙古人为主导的政权,蒙古人在元朝所享受的待遇相当优越,这种情况也直接让民族矛盾与日俱增。元顺帝登基以后,蒙、汉的民族矛盾已累计到无以复加的程度。

虽然,元顺帝任命了颇有作为的脱脱,但此时的弊政已不是一个人所能扭转的。脱脱遭到小人排挤退出政坛以后,国家的情况愈发恶化。而元顺帝本人却变得不思进取,逐渐“怠于政事,荒于游宴”,开始破罐子破摔。

当各地百姓揭竿而起即将颠覆元朝的紧要关头,元顺帝仍躲在后宫中钻研“行房中运气之术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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