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为什么清官的数量寥寥无几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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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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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知道,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史上最恨贪官的统治者,朱元璋的反贪政策可不是说着玩的,他对贪官使用的一系列诸如“剥皮实草”之类的酷刑,可谓无所不用其极。

不过,纵观大明近三百年的统治期,清官的数量寥寥无几,贪官多如牛毛,老朱的政策似乎并未起到实质性作用。连万历朝的首辅大臣张居正,当官也不清廉,在其被抄家时官差从张府搜出了二十万两白银的赃款。 甚至,连张居正这样的栋梁之臣都贪污受贿。

那么,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?

遥想当年,朱元璋曾对大臣们掏心掏肺地说过这样一番话:“朕昔在民间时,见州县官多不恤民,往往贪财好色,引酒过度。凡民之疾苦,视之漠然,心实怒之。故今严法禁,但遇官贪污蠹害吾民者,罚之不恕。”显然,朱元璋曾经就是一名受害者。如今他翻身做主,自然会对那些贪赃枉法的蛀虫深恶痛疾。

虽说朱元璋上台时颁布的这套反贪污法有一定的成分,但这套法律却是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肃贪条令。贪污者,赃款超过六十两白银,一律问斩。六十两白银是怎样的概念?以现在的银价来看,一克白银相当于四元人民币,一两白银也就是二百元钱,六十两相当于人民币一万两千元。在洪武一朝,贪污一万两千元钱就要掉脑袋,这个标准的严格程度是历朝历代都无法比拟的。

与此同时,朱元璋还有一套“廉政”的理论,他劝慰那些即将步入仕途的准官员:“老老实实地靠工资过日子,这种生活就像是守着井水生活,虽然井填不满,但井水却是取之不尽的。如果贪污赃款,一旦被人检举揭发,那就要身陷囹圄,身首异处,到时候所有贪污来的赃款都落入别人腰包,得不偿失。”朱元璋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,为了让这套理论传扬下去,朱元璋还让御用文人将这段话反复解读,甚至上升到了“守井哲学”的高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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